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府》(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有关规定,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公告,拟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摘要
1. 项目名称:茂名电城镇典型镇路网建设工程
2. 建设单位名称:茂名滨海新区融合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
4. 项目简介
新建市政道路共3条,包含府前东路389米、栖凤路176米、城南路东延线548米。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滨海新区融合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668-5183301 邮箱:930041034@qq.com
三、承担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机构名称和方式
评估机构: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茂名市高凉北路2号1402房03室
联系人:裴工 联系电话:15766069617 邮箱:gdch0668@163.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 对项目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2. 对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 对项目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4. 对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及主要事项
1. 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 本项目用地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 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 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5. 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告时间
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10日止,为期10天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茂名滨海新区融合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咨询单位: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日